事項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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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單位 |
建設(shè)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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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shè)地點 |
建設(shè)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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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投資 |
資金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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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shè)規(guī)模及主要內(nèi)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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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處室 |
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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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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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地址 |
本公示的期限為 2014.12.1 至 2014.12.5。公民、法人和其他經(jīng)濟組織在公示期限屆滿后五個工作日內(nèi),對本行政審批事項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與申請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書面陳述、申辯、申請聽證;對本行政審批事項內(nèi)容有其他意見建議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應(yīng)填寫《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行政審批前公示意見反饋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