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聚電池宣布,收到主要股東鐘馨稼對中聚電池附屬中聚雷天(香港),就違反可疑文件若干條文的民事起訴狀,其申索金額為1.86億元人民幣。該股申請11日早復牌。
中聚電池(00729)7月11日發(fā)布公告稱,于7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出的應訊通知書,及由主要股東鐘馨稼全資擁有及/或控制的公司對公司間接全資附屬中聚雷天(香港)送交存案的民事起訴狀。
中聚雷天(香港)被指稱違反可疑文件若干條文,聲稱是涉及若干未支付電池產品銷售金額及若干未支付設備改良費用。根據(jù)可疑文件,于深圳法院申索的金額為1.86億元人民幣,且并無申請任何禁制令或強制履行令。
中聚電池指出,經調查核實,可疑文件概無經公證或被合法化;集團從無訂購指稱未付款的電池產品;集團從無討論或同意指稱為設備改良的費用;集團沒有記錄且沒有授權任何代表簽署可疑文件;可疑文件從無呈交予董事會討論或批準;可疑文件顯示公司董事苗振國以中聚雷天(香港)代表的身份簽署可疑文件,而苗氏已宣誓確認彼并無簽署任何可疑文件;可疑文件顯示一名香港律師以見證人身份簽署可疑文件1及可疑文件3,該名律師已宣誓確認彼并無見證該等文件;可疑文件顯示集團一名高級員工以見證人身份簽署可疑文件2,該名高級員工已宣誓確認彼并無見證該文件;及鐘馨稼于2010年5月25日至2011年4月14日止出任為公司董事的任期內,并無在集團與鐘氏及/或鐘氏的公司之間的通訊往來中提及可疑文件及其內容。
基于上述事實,董事會有充份的理由相信可疑文件均屬被欺詐性修改及完全偽造,因此,鐘馨稼的公司送交深圳法院對中聚雷天(香港)提出的案件毫無理據(jù),公司已向相關法律執(zhí)法機關報案,以維護集團的利益?;谏鲜鲈蚣笆聦?,該案件并未有亦不會對集團的業(yè)務、財務狀況及發(fā)展,及集團于2011年3月12日于香港高等法庭對鐘馨稼及其聯(lián)系人提出的法律訴訟構成任何負面影響。
中聚電池申請11日早復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