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賽維LDK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聲稱阿特斯太陽能因違反了雙方簽署的合約供應協議,并且非法終止該協議,而須賠償賽維違約金。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于2012年12月12日表示,根據仲裁程序,阿特斯應當向賽維LDK支付大約2.489億元人民幣,包括已經支付的定金6000萬元人民幣和附加現金1.889億元人民幣,以補償賽維LDK的盈利損失以及在此程序中積累的附加的約200萬元人民幣的仲裁費用。
“我們很高興在進入此仲裁程序2年多后收到這個裁決,” 賽維LDK總裁兼首席執(zhí)行官佟興雪表示,“賽維LDK致力于創(chuàng)新、品質和客戶服務。我們的理念是致力于改善我們的生產能力以滿足重要客戶的需求。遺憾的是, 未圓滿執(zhí)行的供應合同造成我們的工廠利用率低于預期。我們致力于為客戶提供最好的產品和服務,以致我們可以一起克服當前的全球行業(yè)的挑戰(zh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