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網(wǎng)訊:近日,山西省能源局發(fā)布《關于開展新型儲能項目庫調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要梳理已入庫項目的開工情況,上報申請入庫的項目,并于3月18日前上報省能源局。
2022年10月17日,山西省能源局下發(fā)了《關于建立和報送新型儲能省級規(guī)劃項目庫的通知》,正式組織省級儲能項目庫申報。
2023年3月,山西下發(fā)了新型儲能第一批入庫項目和儲備項目清單,總規(guī)模21.39GWh,包括:
入選建設庫項目77個,儲能容量5650MW/9188MWh;
入選儲備庫項目28個,儲能容量6670MW/12200MWh。
2024年3月初,山西能源局發(fā)布《關于開展新型儲能項目庫調整工作的通知》,明確對于前期無進展,不能及時建設的項目調整出項目庫。旨在促進山西已規(guī)劃的儲能項目及時落地。
2024年4月12日,4月12日,山西省能源局發(fā)布《關于山西省2024年新型儲能項目庫擬調整情況的公示》,擬調整入庫的新型儲能項目63個、容量10.63GW/17.94GWh,擬調整出庫的新型儲能項目6個、容量1.65GW/3.10GWh。調整后,山西新型儲能項目庫(含建設項目、儲備項目)總規(guī)模為21.300GW/36.228GWh。
可以預見的是,本次梳理后,將有一批新的儲能項目入庫,也將清除部分未按期推進的項目。
《關于開展新型儲能項目庫調整工作的通知》表示各市能源局要對2023年已入庫新型儲能項目兩年內未開工和2024年已入庫新型儲能項目未按承諾開工的項目(開工以新型儲能項目升壓站主體建設超出地面為標志)進行全面梳理,并將梳理結果及相關項目進展印證資料上報省能源局(包括項目是否落實土地手續(xù)、接入批復等關鍵建設條件、建設進展、擬并網(wǎng)時間)。對于無法提供相關資料的項目,將視為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開工的項目進行處置。
各市能源局要將項目實施條件成熟、前期進展較快、企業(yè)投資意愿強、入庫后能按序時進度建成并網(wǎng)的新型儲能項目形成清單,并將有關材料上報省局調整入庫。
各市能源局需認真組織開展新型儲能項目庫梳理、調整工作并于3月18日前將申請入庫、已出庫未開工項目名單正式文件及相關項目資料上報省能源局。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