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網訊:分時電價政策根據(jù)電力系統(tǒng)運行狀況和用電負荷變化情況,將每天24小時劃分為高峰、平段、低谷等多個時段,對各時段分別制定不同的電價水平,以鼓勵用戶合理安排用電時間,提高電力資源的利用效率。分時電價具有刺激和鼓勵電力用戶移峰填谷、優(yōu)化用電方式的作用,是需求側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隨著夏季用電高峰到來,完善分時電價機制調整對電網運行、電力保供、靈活性資源配置將起到積極作用。
近一個月,多地調整分時電價政策,主要集中在調整峰谷時段。
其中,河南將白天6:00-16:00設置成平段或谷段,取消了原來的10:00-14:00的高峰/尖峰時段設置,調整后河南省白天時段,僅剩平段或谷段。
上海增加大工業(yè)用電深谷實施時間,由原來的春節(jié)、勞動節(jié)、國慶節(jié)擴大到元旦、春節(jié)、清明節(jié)、勞動節(jié)、端午節(jié)、中秋節(jié)、國慶節(jié),以及2月-6月、9月-11月的休息日。
甘肅將全天高峰時段縮減1小時,低谷時段縮短2小時。白天8:00-18:00均為平、谷時段。高峰電價上浮比例下降100%,由不低于平段的150%改為不低于平段的50%。
陜西正在征求意見的調整政策與現(xiàn)行政策相比改變較大,白天的高峰時段被平段或低谷時段取代,尤其在中午光伏發(fā)電高峰時段,11:00-15:00,都被劃分為低谷時段。
具體而言,工商業(yè)、農業(yè)生產用電,每日被分為高峰、平段、低谷三個時段。
高峰時段為15:00-23:00;低谷時段為11:00-15:00,1:00-6:00;平段為6:00-11:00、23:00-1:00。
迎峰度夏(冬)期間對工商業(yè)用電實施尖峰電價。7月、8月尖峰時段為19:00-21:00;1月、12月尖峰時段為18:00-20:00。
春節(jié)、勞動節(jié)、國慶節(jié)期間(具體時間以國家公布為準)對大工業(yè)用電試行重大節(jié)假日深谷電價,深谷時段為11:00-15:00。
從調整情況來看,時段劃分越來越細、峰谷價差擴大成為趨勢。
另外,也反映出,隨著光伏發(fā)電的大規(guī)模發(fā)展,成為可在午間集中出力的資源,將午間用電高峰時段轉變?yōu)槠蕉位虻凸葧r段,對于光伏發(fā)電的收益雖然產生不利影響但有利于促進用戶在這一時段用電,從而提高光伏發(fā)電的消納水平。
還有,大部分獨立儲能電站均在光伏大發(fā)的午間時段被調用充電調峰,午間從高峰變?yōu)槠蕉位虻凸?,可大為降低其充電成本。擴大白天平/谷時段,有利于提高獨立儲能電站運行的經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