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網訊:7月5日,國家能源局南方監(jiān)管局,廣東省能源局印發(fā)關于征求《廣東省獨立儲能參與電量市場交易細則(建議稿)》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交易細則》)。 《交易細則》明確,獨立儲能是指直接接入公用電網(包括在發(fā)電企業(yè)、電力用戶計量關口外并網)的新型儲能項目。 額定功率在5兆瓦及以上,額定功率下可持續(xù)充電、放電時間均不低于2小時; 具備調度直控條件,能夠可靠接收和執(zhí)行電力調度機構實時下達的充放電指令,各類性能指標及技術參數應滿足相關要求; 以獨立主體身份按要求簽訂并網協議、并網調度協議、購售電合同等。 《交易細則》還指出,已選擇電能量市場交易的獨立儲能,原則上不得自行退出市場。相關成本收益納入輸配電價回收的電網替代性儲能,不參與市場交易。 1.中長期電能量交易。可參與年度、月度、多日等周期的雙邊協商、掛牌和集中競爭交易,具體以實際交易安排為準。 獨立儲能參與雙邊協商或掛牌交易,在同一場次中允許買入和賣出雙向交易,在同一場次掛牌交易中對同一小時的電量只允許買入或賣出單向交易,以首筆成交方向為準。 獨立儲能參與集中競爭交易,在同一場次中對同一標的只允許買入或賣出單向交易,以首筆成交方向為準。 2.現貨電能量交易。按照“指定+自選”模式,電力調度機構可根據系統(tǒng)需要,按日事先指定有關獨立儲能采用“報量報價”方式全電量參與現貨電能量交易。 其余獨立儲能可按照日自主選擇以“報量不保價”或“報量報價”的方式全電量參與現貨電能量交易。 電力調度機構指定的獨立儲能參與方式于競價日(D-1日)12:00前日前信息披露環(huán)節(jié)確定。
以報量不保價方式參與交易的,獨立儲能申報充放電出力計劃曲線,經安全校核后予以出清。以報量報價方式參與交易的,獨立儲能申報充放電能量價格曲線,經集中優(yōu)化出清形成出力計劃。
關于在現貨市場中的定價,《交易細則》指出,獨立儲能以所在節(jié)點的小時平均節(jié)點電價作為相應時段的充電、放電結算價格。其中,小時平均節(jié)點電價為每小時內出清形成的4個15分鐘節(jié)點電價的算術平均值。 3.輔助服務。原則上獨立儲能采用同時參與現貨電能量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的方式。在電力供應緊張、調峰困難或調頻等輔助服務資源緊張時段,由電力調度機構根據系統(tǒng)運行需要確定獨立儲能參與市場品種。 具體包含:同時參與現貨電能量市場與區(qū)域調頻市場;同時參與現貨電能量市場與跨省備用市場;分時參與現貨電能量、區(qū)域調頻、跨省備用市場。 獨立儲能電能量交易電費根據放電、充電電量分為兩個單元按“日清月結”模式結算。 獨立儲能電能量交易電費由中長期合約電費、中長期阻塞電費、日前偏差電費、實時偏差電費、考核及返還電費和補償電費組成,其中考核及返還電費和補償電費全部計入放電結算單元。 獨立儲能充電電量不承擔輸配電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