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能源電力行業(yè)國際化步伐加快,通過廣泛國際能源合作,影響力不斷提升。未來需要繼續(xù)深刻把握國際能源的變化趨勢、合作模式、風險管控、市場機制等方面的規(guī)律和認識,進一步發(fā)揮在全球能源治理中的作用和價值。國網能源研究院能源互聯網研究所聚焦國際能源政策、能源國際政治、全球能源治理、跨國電力聯網及國際能源投資等方向開展系統研究,提出了跨國電力聯網潛力、能源電力政策交互影響、能源電力海外項目風險防控等分析模型。本專欄圍繞能源治理、地緣政治、氣候變化、能源安全、一帶一路等,結合相關成果和研究思考與讀者進行交流分享。
文章導讀:能源是印度中亞外交的重要訴求。中亞能源戰(zhàn)略方面,總體上印度從國家對外戰(zhàn)略的高度突出“國際南北運輸走廊” (International North-South Transport Corridor,INSTC)的重要性,確保重點能源運輸線路建設項目的實施,獲取中亞、俄羅斯的能源資源,尤其是天然氣。印度注重與美日等國的合作推動中亞能源戰(zhàn)略,但無論從政治利益還是經濟利益考量,中印在中亞的能源合作均更具必要性。
印度中亞能源戰(zhàn)略與中印能源合作研究
執(zhí)筆人:毛吉康
(國網能源研究院 能源互聯網研究所)
印度目前為全球第四大能源消費國,80%的石油及25%的天然氣消費需要進口,如何確保穩(wěn)定的外部能源供應對其能源安全至關重要。中亞地區(qū)能源資源豐富。土庫曼斯坦天然氣儲量17.5億立方米,占世界比重為9.4%,居世界第3位。哈薩克斯坦石油儲量39億噸,占世界石油儲量的1.63%,居世界第12位。塔吉克斯坦與吉爾吉斯斯坦擁有豐富的水電資源,而僅有10%得以利用。
中亞自然成為印度尋求能源進口多元化的重要選項。印長期將中亞視為其“延伸的鄰國”(Extended Neighbor),雙方擁有悠久的友好歷史與深厚的文化聯系。2012年,印提出“連接中亞”政策,2015年莫迪總理訪問中亞國家,進一步顯示印增強在中亞政治、經濟影響力的意愿。
一、推動“國際南北運輸走廊”及重點能源運輸線路
印度正在全面布局其北向能源戰(zhàn)略,增強與中亞能源合作以確保其能源安全。印從國家對外戰(zhàn)略的高度突出“國際南北運輸走廊” (International North-South Transport Corridor,INSTC)的重要性,確保重點能源運輸線路建設項目的實施,獲取中亞、俄羅斯的能源資源,尤其是天然氣。雖然,中國在與中亞能源合作方面已占先機,但中亞國家正尋求能源出口多樣化,印與中亞能源合作仍有較大空間。
阿巴斯港與恰巴哈爾港的中心地位。INSTC是印度通過伊朗連接中亞、俄羅斯市場的多式運輸走廊,現已得到俄羅斯、中亞國家及伊朗、阿曼等國的支持。印度2015-2020年的國家對外貿易戰(zhàn)略,明確了INSTC在印度與中亞貿易與投資的重要地位,尤其是在能源領域。印與中亞地理位置接近,但并無陸上相連,路陸與中亞連通需經其宿敵巴基斯坦。因而INSTC在路線上強調繞過巴基斯坦由海路通向伊朗。伊朗的阿巴斯港(Bandar Abbas)及恰巴哈爾港(Chabahar)在當前INSTC的規(guī)劃中具有中心地位。
阿巴斯港在伊朗境內通過鐵路與里海南岸的安扎里港連通,進而通過海路通往里海北岸連接土庫曼斯坦及塔吉克斯坦的鐵路并通往俄羅斯。而恰巴哈爾港則通過鐵路連接阿富汗,進而通向中亞市場。印度已計劃投資1.95億美元對恰港進行升級改造。通過實施INSTC,印度到俄羅斯的運輸時間將為25-30天,而當前通過蘇伊士運河路線則需45-60天時間。印亦在考慮將INSTC規(guī)劃與阿哈巴德協議工程“”(Ashgabat Agreement Project)相對接,該協議工程為連通烏茲別克斯坦、伊朗、土庫曼與阿曼四國的鐵路運輸工程。
重點天然氣管道線路。(1)土庫曼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天然氣管道(TAPI)。該管線長達1800公里,每年輸送天然氣330億立方米。四國已就該管道達成政府間協議,亞洲開發(fā)銀行也就此進行了可行性研究,且印巴兩國就過境費用也進行了談判。但由于阿巴兩國不穩(wěn)定的政治局勢以及恐怖主義的威脅,印企業(yè)對此積極性不高,印目前正重點考慮TAPI的替代路線。
(2)土庫曼斯坦-伊朗-印度管道(TII)與伊朗-阿曼-印度管道(IOI)。隨著伊朗與西方關系緩和,印著重考慮TII與IOI作為TAPI的替代路線。TII管道在土伊段為陸上管道,而伊印段則為海底管道,抵達印度的孟買。印可接收土伊兩國豐富的天然氣資源;IOI為海底管道,從伊朗的恰巴哈爾港通過海底管道連通阿曼,進而通過海底管道抵達印度的古吉拉特。TII與IOI管道路線規(guī)避了阿巴兩國境內的安全風險,作為TAPI替代路線,是印目前重點推動的天然氣管道項目。其唯一的障礙或為美國的反對,因美伊關系尚未緩和到可以坐視伊朗成為地區(qū)天然氣貿易樞紐的程度。
二、加強與日本的合作
印將日本視為在中亞開展能源合作的重要伙伴。日本是中亞能源開發(fā)與合作的主要參與者之一,印望在中亞加強與日本在能源領域的合作,實現兩國優(yōu)勢互補,增強與中國的競爭力。
日本與中亞國家的能源合作日益加深。其計劃投資160億美元于中亞地區(qū)能源基礎設施項目及能源相關人才培養(yǎng)、技術培訓等能力建設。日本許多大企業(yè)集團在中亞能源領域的開發(fā)具有豐富的經驗并較深地介入到具體的運營當中。如國際石油開發(fā)株式會社(IPEX)持有北里海運營企業(yè)聯合體的7.5%的股份,該企業(yè)聯合體旨在開發(fā)哈薩克斯坦卡沙干油田(Kashagan)。印望加強與日在中亞地區(qū)的協調,形成印日及中亞國家三邊合作能源機制,充分利用日本的融資實力及開展能力建設的能力,補印度之短板,以增強在中亞地區(qū)獲取能源資源的競爭力。
三、機制平臺
印度將上海合作組織視為增強其在中亞能源領域影響力的重要平臺。上合組織在2006年便已提出了成立能源俱樂部的議題,旨在加強成員國的能源合作并建立地區(qū)性的能源網絡。印認為,由于中國在獲取中亞能源資源方面已搶占先機,對強化能源俱樂部機制建立地區(qū)性能源合作安排較為排斥。印現已加入上合組織,希望借助俄羅斯的支持,在上合組織內部盤活能源俱樂部機制,促進中亞與南亞的能源互聯互通,建立中亞南亞能源網絡,確立伊朗的恰巴哈爾港的能源貿易與運輸的樞紐地位。
此外,印度還努力尋求INSTC與美國提出的“新絲綢之路愿景”及俄羅斯主張的“歐亞經濟聯盟”的對接。一方面,尋找各倡議的項目合作;另一方面,通過政治、經濟、知識等對兩個倡議的支持,獲取俄哈等對INSTC的支持,與絲綢之路經濟帶形成分庭抗禮之勢。
四、中印合作
印度的中亞能源戰(zhàn)略注重與日、美、俄等大國合作,卻無與中國加強合作的戰(zhàn)略安排,甚至與中國的“絲綢之路經濟帶”有分庭抗禮之勢。這主要是由于,中印兩國同為能源消費大國,在中亞地區(qū)存在明顯的能源競爭關系,且兩國政治互信近年始終難以提升。
但顯而易見,與中國的“絲綢之路經濟帶”進行對接,將更有利于印度在中亞的能源利益。美國的“新絲綢之路愿景”本質上是美軍撤出后阿富汗重建戰(zhàn)略,重在推動阿富汗成為連接中亞、南亞的交通、能源貿易樞紐國,印度在其中并不具主要作用。且由于美伊相互敵對,美國不會對印度的“國際南北運輸走廊”持積極態(tài)度。而巴基斯坦對美國在該地區(qū)的反恐戰(zhàn)略多有不滿,對美信任逐年下降,美對巴影響力不足以支撐印度過境巴連接中亞的信心。
“歐亞經濟聯盟”主要局限于獨聯體國家,印度的參與只能是外圍的,且其具有較強政治色彩,突出俄羅斯的主導與中心地位,缺乏基建、金融安排及政策銜接等促進地區(qū)經濟合作的的強大驅動力。印度與“歐亞經濟聯盟”對接,更多地是可得到對其中亞能源戰(zhàn)略的政治支持,而在經濟利益方面并無多大裨益。
相比而言,中國與中亞國家具有更緊密的經貿聯系,是中亞國家的第一大貿易伙伴。中國與中亞國家的政治互信也不斷提升,且中國在能源互聯互通方面具有資金、技術等優(yōu)勢,也頗有實踐經驗。尤其是中國可對巴基斯坦施加較大影響力,可降低印過境巴連接中亞的風險。因而,加強與中國的協調與合作,無疑可有力推動印度的中亞能源戰(zhàn)略。
盡管印度瞄準中亞能源資源與中國形成一定程度的競爭關系,但這種競爭總體上在可承受范圍內。中國的外部天然氣供應環(huán)境較為寬松,已基本形成東南西北全方位進口格局。管道天然氣方面,中亞是中國的主要進口來源,但隨著中俄天然氣管道的推動,來自俄羅斯的天然氣將大幅增加。另外,東方海上LNG進口逐年快速增加,尤其是“頁巖氣革命”促使美國成為天然氣凈出口國,美國與加拿大均將成為中國天然氣的重要供應方。
因此,加強與中國合作將利于印度的中亞能源戰(zhàn)略,而中國也應對印度在中亞獲取能源持開放態(tài)度。兩國可采取多樣的合作方式。比如,中國企業(yè)可參與TAPI以及中亞-南亞電網互聯等能源基礎設施項目。對印度來說,捆綁中國利益,可利用中國影響力規(guī)避巴境內能源運輸的政治風險。對中國來說,除經濟利益外,還利于提升中國的地區(qū)影響力,尤其是在阿富汗和平轉型政治進程中的作用。另外,中印兩國亦可合作共同獲取中亞油氣田開發(fā)權益,將上游資源、中游運輸與下游消費市場有效銜接,共同提升能源資源的國際話語權。尤其是目前亞洲天然氣定價機制仍主要基于長期合同或與油價掛鉤,而非反應市場供需狀況。作為最重要的天然氣消費國,中印兩國的深入合作,將有力推動合理、穩(wěn)定的亞洲天然氣定價機制的建立。
作者介紹
毛吉康,國網能源研究院能源互聯網研究所研究員,法學博士,高級經濟師。主要從事能源國際政治、全球能源治理、能源國際投資貿易等方向研究。
團隊簡介:國網能源研究院能源互聯網研究所(簡稱互聯網所)于2015年7月份成立,主要負責能源互聯網市場分析及技術經濟研究、能源互聯網發(fā)展政策與戰(zhàn)略規(guī)劃研究、綜合能源系統規(guī)劃運行、城市智慧能源系統研究、綜合能源服務業(yè)務發(fā)展及市場分析、國際能源政策及戰(zhàn)略研究等?;ヂ摼W所內設國際能源政策研究室、物聯網經濟研究室、綜合能源研究室,共有19名員工,平均年齡34歲,其中博士12人,具有高級職稱14人,專業(yè)覆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經濟學、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法學、計算機科學等。曾多次獲得“國家電網公司先進集體”、“國家電網公司先進班組”、“國網能源研究院先進集體”、“先進黨支部”以及“課題攻關黨員創(chuàng)新團隊”等稱號。